北京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要求,自2016年4月起,公安部在全市各考试场推行学员互联网自主约考工作。要求所有申请科目一、二、三及科目三理论考试的学员在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后必须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预约考试。

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bj.122.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