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报名
报名条件:18-70周岁,视力不低于4.9,无赤绿色盲,听力障碍者须佩戴助听器。
本地户口;外地户口凭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即暂住证可报名。
第二步:体检
凭有效身份证参加拍照体检,外地学员由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网上查询至申请人原籍公安局车管部门,在原籍未申领过驾驶执照方可上车。
第三步:理论考试(科目一)
交通法规学习,驾校车管所申请一个学车名额,获得批准后通知学员参加交通法规考试(科目一考试)。
科目一合格后,根据学员考试合格的日期现场依序制作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考试说明:考试总时间为45分钟,满分100分,90分以上合格,不合格者,间隔15天以后重新预约考试。
第四步:科目二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进行桩训。学车时段由8:30—22:30,每一学车时段为一小时。从科目一合格学习证起始日期算起,小车15天,大车20天之后,学员根据自身桩训情况方可预约科目二考试。
考试内容:
a)倒车入库;
b)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c)侧方停车;
d)曲线行驶;
e)直角转弯;
倒车入库操作要求:
考试过程中,车辆进退途中不得停车。从道路一端控制线(车身压控制线)倒入车库停车,再前进出库向另一端驶过控制线后倒入车库停车,最后前进驶出车库。
倒车入库评判标准:
a)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
b)车身出线的,不合格;
c)倒库不入的,不合格;
d)中途停车的,不合格;
e)超过4分钟,不合格。
第五步:科目三
科目二合格后,学员根据需求进行路训。从学习证起始日期算起,小车30天,大车40天之后,学员根据自身路训情况,方可预约科目三考试。
考试说明:
科目三考试(即路考)包括上车准备(包括系安全带、观察、打左转弯灯)、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增加的项目包括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观察、判断道路和行驶环境以及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在夜间和低能见度情况下使用各种灯光的知识,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安全驾驶情况。
其中,按照申请报考的准驾车型,设定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距离: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
合格标准:
科目三考试满分为100分。按照不同准驾车型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评判标准。达到下列分值规定的,科目三考试合格:
1.报考C准驾车型的应当达到80分。
第六步: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科目三的后一个考试项目,安全文明常识考试,放在路考合格后进行。
考核内容:考试试卷由50道题目组成,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以上合格。
考试不合格间隔15天重新安排考试
第七步:领取驾照
科目三考试全部合格后,由所选择的驾校考场制作参加驾校培训的学员驾驶证(具体领证时间以考场出证时间为准)。(增驾学员只领取档案,由参加驾校培训的学员自行到考场办证并证手续)。
科目二、三每门考试将有五次“正考”和五次“补考”机会,任何一门十次机会全不合格者,前面已合格的科目全部推倒重考!